各省市民营科技促进会、各有关产业协会、会员单位:
“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是经科技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国科奖社证字第0080号),并已成为全国民营科技企业的重要奖项。为了适应当今形势下奖励工作的要求,2019年我会对《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奖励办法》和《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奖励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规范了申报条件,完善了评审工作机制。
为认真做好2019年度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民营科技企业、企业家和科技人员在推动我国科技进步、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所取得的卓越成就,为民营科技事业发展做出积极努力和重要贡献的单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不属于申报范围。
欢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科研开发团队与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专利许可的民营科技企业共同申报有关奖项。
二、 奖项设置和奖励等级
2.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奖,不分等级;
3.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奖,不分等级;(等待通知)
4.钟南山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
5.专利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
三、 申报要求
1.各省市民营科技促进会、国家级孵化器、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北京钟南山创新公益基金会、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各二级机构以及由中促会认定的各有关产业协会作为推荐机构。由推荐机构组织和审核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并在申报材料上加盖推荐机构的公章;
2.每家申报的民营科技企业只能申报一类奖项;
3.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会员单位可直接申报,理事单位可推荐1家企业,常务理事单位可推荐3家企业,各位会长和特邀副会长可推荐5家企业;
4.每3位行业专家可联名推荐1家企业,具体流程详见(附件8);
5.企业和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将由推荐机构统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上传至奖项申报指定邮箱(zhouy@ctp.gov.cn),同时将纸质材料原件和有关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快递寄至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奖励工作办公室。
四、 时间要求
上报“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的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 有关事项
1.申报书统一在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网站下载,上报的材料的业绩应以2018年度数据为准,书面资料要求统一规格A4纸装订成册,不得使用塑封材料;
2.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一旦发现,申报者可与奖励工作办公室联系,并取消推荐单位资格。
六、 联系方式:
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奖励工作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住建部大院14号楼西门202
电 话:(010) 88362900 68598348
联系人:王雪(18911325850) 赵圲(18210707221)
网 站:www.cappse.org.cn(可在此下载本文件和申报书)
邮 箱: zhouy@ctp.gov.cn
附 件:
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