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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6年第二期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秘书长培训班的情况通报
来源: 时间: 2016-06-01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206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秘书长的教育培训工作,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决定在五年时间内对于全部2000位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秘书长进行轮训。根据2016年年度培训工作计划,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于5月23日至25日在深圳市举办了2016年第二期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秘书长培训班,我会副秘书长蔡凌希参加了此次培训。

 

    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廖远飞在开班式上致辞,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四处处长耿延葆、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刘忠祥、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邱浩航、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凌冲出席开班式。

 

    培训期间,耿延葆处长对《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5】51号文)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为学员了解掌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路径和方式方法进行了有效指导。

 

    刘忠祥书记对《慈善法》出台的背景、意义以及社会组织为此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了系统介绍。

 

    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振国、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黄浩明分别从政府和学术角度对社会组织“走出去”战略进行了阐述。

 

    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社团管理二处处长韩涛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进行了强调。执法监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社会组织典型执法案例进行了系统解读和介绍。培训期间,还组织学员实地参观学习了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深圳市企业家协会等社会组织,并与协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座谈,学习和了解了深圳市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

 

    民政部本级登记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以及部分深圳市行业协会商会的秘书长共110人参加了这次培训。

 

    5月31日,我会办公会议听取了蔡凌希副秘书长有关培训内容的汇报。会议认为,面对目前党和国家对于社团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的基本形势,结合我会将于今年实施换届和我会被列入科技部今年“脱钩”试点的实际情况,这次培训所重申和传达的民政部和有关部委涉及社团党组织的建设工作、《慈善法》的出台与实施、行业协会和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际操作以及在社团日常管理中需要加强监管的相关工作等意见,对于我会有关工作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会议决定,由蔡凌希副秘书长集中整理培训内容,并将于近日专题召开我会分支机构工作会议,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指导意见。

 

    具体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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